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纪实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成都市金牛区村民投诉报料:支部书记兼社区主任违法违纪

发布时间:2009-10-05  来源:全球公众传媒/globaljournalism  字体大小[ ]

       各级领导、各新闻媒体: 
     我们是成都市金牛区XX街道办事处XX社区的村民,如实举报支部书记兼社区主任独断专横、任人唯亲、滥用职权、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坑害村民,使我村集体经济受损,2000余名村民的切身利益受到极大的侵害,严重地破坏了党群关系、村民怨声载道,不断反映、控告他的违法行为,造成了社区人心不稳定,环境不和谐。请各有关单位给予关注,如实详查,严肃依法处理为盼。
其违法违纪的事实如下:
     一、多年来,XXXXX蓄意破坏财会制度,强行一手安插其老婆的亲侄女XXXXXX任村委会会计兼管村委会公章,为其经济违法犯罪和以权谋私提供方便。2007年沙西线扩建工程,政府对XXXX花市拆迁补偿后,我村与XXXXX合作的账务、积极结标等,至今不向大家公布。
     二、几年来,严重违反和破坏国土管理法,对抗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将农村1000余亩基本农田反租倒包给私人企业新建厂房,并一手遮天,独断专行,私定租金,从中牟取私利。如XXXXXXXXXXXX占地30亩、XXXXXX占一队80亩、XXXXXX板厂,XXXX纸箱厂、XXXXXXXXXXXXXXXX等企业,都随意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特别是XXXXXXXX在2001年以其老婆出面,占用4队、6队的耕地70余亩,修建XXXXXXXX市场,修建厂房出租,利用职权,只付给村民低廉的土地租金,牟取暴利。
     三、2007-2009年,XXXXXXXX公开私自违反经济制度,私自作主任用有利益关系的水电管理员黄方春,在收费工程中,不经过出纳入的帐,直接侵占集体水电费20余万元,至今也不归还该笔资金。
     四、2005年有两家企业在5组、6组违法侵占修建厂房30余亩,金牛区政府执法部门依法强行拆除。可是XXXXXX未经村民代表讨论,自作主张,硬性要以两委会名义,与金牛区政府对着干,将村民集体经济的70余万元赔偿给两家企业作违法建筑的损失,凌驾于村民组织上,擅自开支巨额资金,违反财经制度,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
     五、XXXXXXX线整个扩建工程,对我村集体资产(如道路、供电、供水、房屋等)的赔偿至今未向村民公布,故意隐瞒财务帐目,以求达到公款私用不可告人的目的、、、、、、
     六、2008年初,XXXXXXX无视法纪,滥用职权,私用利用职务之便,将巨额拆迁补偿款200万元用于私人投资项目,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侵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
     七、欺上瞒下,勾结行贿XXXXXX线扩建工程个别拆迁人员,采用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之手段,乱指一块地,骗取国家赔偿金70余万元,并鼓动村民到XXXXXX街办去索要该笔违法金,给政府施工加压力,给社会造成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
     八、我村治安巡逻队由村民出钱发工资,本应为村里做事。可是巡逻队长期住在XXXXXXX的私人企业里面(XXXXX花市),为其私人保驾护航。而XXXX巡逻队成员由XXXXX私人安排,既鱼混珠,良莠不齐,还是他本人的御林军、、、、、、
     九、贪图享受、自私自利,宁花巨资修建豪华办公司,(他个人办公室里还装空调)、会议室,也不帮村民半点实事,社区至今连一个简单的老年活动、健身的地方都没有……而他却住别墅,坐豪华轿车,与村民天壤之别。
     十、破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操纵选举,4组选举由他说了算,村委会的人员安排由他定,更有甚者,是未经公推、公选,先私自制定XXXXXX到他家中密谈后,再采取各种手段,让其当上区人民代表……
我们村民迫切期望上级各有关部门派人来详实调查了解,弘扬法纪,申张正气,密切党群关系。
     可调查知情人:
     8队党小组长:XXXXXXX 
     8队队长:XXXXXXX 
     4队党小组长:XXXXX
     4队村民:XXXXXX 
     7队党员:XXXXXX
     2队党员:XXXXXXXXXXXXXX

     投诉报料人:“如有不实我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本网无关。”

    特别提示:你所反映的部份内容未显示,因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保秘。请谅解!建议转相关部门。 
   全球公众传媒
/Globaljournalism严肃申明:以上文章属《公众投诉报料》原文刊出,不代表本网观点。投诉报料如有不实,投诉报料人承担全权法律责任,与本网无关。本网只是提供公众话语权平台,投诉报料人独立承担法律、民事、经济及侵权责任。投诉报料人承诺以上条款后本网方可对外广告。 以上文章全球公众传媒独家版权未经本网许可,严禁转载。转载将追诉法律责任。 
    您的邮件已经收到,首先非常感谢您信任与关注! 
    您提供的反映投诉问题,我们将会认真研究您所反映投诉的事实。并致以诚挚的谢意!但由于选题要结合行事,只能从大量的“公众投诉报料”邮箱中选择,如果您提供的内容最终并不适合选题及法律、法规、涉及国家安全,有不文明用语和通讯无法联系核验、查证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又没有身份证号码,我们不对外广告请您谅解,您还可以向其他国家级媒体反映情况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你反映投诉的问题。 
    如果您希望我们提供帮助或法律咨询,我们只能尽力而为,毕竟我们人手较少。另外传媒毕竟不是国家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很多时候需要您直接寻找司法或行政机关。对于无法提供的帮助,我们深表歉意,也希望您能够谅解。感谢您的信任与关注! 
    全球公众传媒主要为促进国际之间公众的沟通、信息交流。加强影视文化传媒艺术和策略,通过多种传播形态传播主流舆论,为中国和平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全球公众传媒架起政府和公众公民之间的和谐桥梁,缓和社会矛盾!最终实现政府、媒体、公众三者的和谐统一。

    本传媒结合现代网络科技影视文化传媒的新媒体有生力,借助全球互联网主阵地,为社会公众人才铺垫一个平台,促进国际之间公众对法律、政策、影视文化传媒交流。合法有效地为公众服务!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以客观、公正、理性的态度探寻事实真相! 

     
全球公众传媒: 制作采编部 / 咨询部 / 代理部敬上。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